預定論就是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已經預定了一套計畫,而上帝引導整個歷史就照著這套計畫進行。這套計畫當然也包括神用祂的主權,揀選了一切祂要賜永生的人。有一些人認為上帝揀選人是沒有條件的,不在乎這個人在道德上是良善或者是敗壞。
弟兄姊妹平安
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
我們在這系列
空中聖經學院的課程裡面
要跟大家分享的題目是
預定論
所謂預定論
就是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
已經預定了一套計畫
而上帝引導整個歷史
照著這套計畫進行
這套計畫也包括神用祂的主權
揀選了一切祂要賜永生的人
而預定跟揀選
都是聖經的概念以及用語
所以所有主流的基督教宗派
都有預定論
有一些人說
改革宗相信預定論
亞米紐不相信預定論
這些神學的派別
或許有一些弟兄姊妹聽過
有一些沒聽過
但是我們都有這樣子的概念
就是
在基督徒裡面
有一些人是相信預定論的
有一些人是不信預定論的
其實這個說法有待商榷
因為所有的宗派
只要它是主流的
正統的基督教的宗派
它都必須要有預定論
因為預定還有揀選
是聖經很明確教導陳述的概念
所以這些宗派的不同
不在於有一些相信預定論
有一些不相信預定論
它們的差異之所在
是它們對預定以及揀選
有不同的理解跟詮釋
有一些人認為
上帝揀選人是沒有條件的
不在乎這個人在道德上是良善
或者是敗壞
因為所有人都是全然敗壞的
也因此
上帝並不是看到好或壞揀選他
也不是因為預先
看見這個人會信還是不會信
才決定要不要揀選他
上帝的揀選是全然無條件的
而上帝對於整個宇宙歷史的計畫
也是完全憑祂的主權
祂的自由來預定的
這是一種解釋
還有另外一種解釋
說上帝的揀選是有條件的
這個條件是什麼呢
對一些人來說
這個條件可能在乎
上帝揀選的對象是好還是不好
在道德上是良善或者是敗壞
如果良善
上帝就揀選他
這個條件也可能是
上帝在創世以先
已經預先看見
這個人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
會不會決定
要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
如果這個人決定要相信的話
上帝就決定揀選他
所以最後揀選的主權是在於人
而不是在於神
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
所以在這些不同的解釋背後
我們會發現
他們最大的爭議的癥結
追根究底其實是
他們如何詮釋上帝的全能
所以我們這一講
要來解釋的就是聖經裡面
神的旨意以及全能的這些概念
全能是聖經的用語
所以所有的基督教神學家
都必須承認上帝是全能的上帝
但是
當我們在使用這個用語的時候
並不是所有的神學家
意思都一樣
我們可以從一個問題來思想
聖經如何教導上帝的全能
這個問題
其實是很多的無神論者
以及非基督徒提出來
質疑基督教的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
你們基督徒說上帝是全能的
上帝是無所不能的
而這位無所不能的上帝
能不能夠造出一塊石頭
是祂不能夠舉起的
在這裡面好像有一個矛盾
我們說上帝是全能者
祂無所不能
如果祂無所不能
祂也應該要能夠
造出一塊石頭
是祂自己舉不起來的
可是如果
現在祂造出這麼一塊石頭
是祂舉不起來的
這就代表祂已經不是全能的
祂有一件事情不能做
祂舉不起這塊石頭來
但是如果我們說
上帝不能夠造出這麼一塊
祂舉不起的石頭
我們似乎
又是在否定上帝的全能呢
是不是
我們是在說祂有所不能
我們是在說
祂沒有能力造出一塊
祂舉不起的石頭
所以在這裡我們就發現
不同的基督教神學的宗派
對於全能的解釋
在這個問題上面
出現了分歧以及差異
但是我們先來講
大公教會
絕大多數的主流宗派
他們同意的地方
在大公教會的
正統信仰規範以內的
所有基督教神學傳統都會同意
第一
上帝就其自身而言
在其自身
是完全自由
是無所不能的
這個關乎祂本體的自存性
也就是說
上帝的存在
並不在乎任何祂以外的存有
我們的存在
是倚靠神
是本於祂
倚靠祂
也歸於祂
但是上帝的存在
卻不取決於任何其他的事物
祂存在就是存在
而且從亙古到永遠
祂是神
祂是不改變的神
祂是自存的神
就這個意義上來說
祂是自由的
祂是全能的
另外
這些宗派基本上也都會同意
上帝原初決定要創造世界的時候
這個決定是一個完全自由的決定
祂並不是出於任何的需要
祂並不是因為祂很寂寞
需要一個愛的對象
所以創造出世界來愛
又或者是祂有一個創造性
像藝術家他需要創作
他不創作的話
他就感到他自己沒有辦法滿足
上帝是完全自我滿足的上帝
祂不需要靠著
創造世界的這個行動
使祂的存有得以滿足
所以上帝創造
不是出於任何的需要
而是全然出於祂的主權
是一個全然自由的決定
這是所有的宗派
基本上都會同意的
至少所有正統的宗派
都會同意的
所以各派的爭議在哪裡呢
各派的爭議其實在乎
上帝外在的旨意以及行動
能不能夠違反祂內在的屬性
這樣講或許有一點抽象
我們舉一個例子
就上帝自身而言
祂是信實的上帝
信實是祂的屬性
聖父 聖子 聖靈之間的關係
是彼此信實的
聖父不會對聖子撒謊
聖子不會對聖靈撒謊
當聖父 聖子 聖靈
在永恆中彼此立約
要創造世界
要揀選上帝要揀選的人
並且賜他們永生的時候
祂們彼此約定
要在這個計畫上分工合作
祂們既然立了這個約
就不會彼此的違約
祂們之間是彼此信實的
在內在如此
在外在的旨意跟行動上
也是如此
可是祂在祂跟人的關係當中
是否能夠不信實
聖父對聖子是信實的
聖子對聖靈是信實的
但是父 子 聖靈
對於祂們所造的人
能不能夠不信實
能不能夠出爾反爾
又譬如
神之為神
祂是絕對的
祂是無限的神
祂是比萬有都更大的
一切在神之外被造的事物
都不可能在任何的意義上
比神更大
因為神是無限者
就其自身而言
神是絕對的
是無限的
可是如果神又是全能的話
祂的全能是否就代表
祂可以造出一塊石頭
是比祂還要大的
是祂舉不起來的
如果可以的話
那麼在理論上
神還可以造出第二個神
而這第二個神比祂自己還要大
可以讓祂來服事
讓祂來敬拜
不是嗎
所以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個
在任何意義上
比祂還要更大的東西
如果可以的話
這就代表上帝的主權
以及上帝的全能
以及上帝的自由
是到一個程度
在一個意義上
祂可以違背祂自己
祂可以撒謊
祂可以不信實
祂也可以造出一個
比祂更大的東西
祂可以不作那個宇宙中
獨一的絕對者
無限者
祂可以違背自己的絕對性
可以違背自己的無限性
可以違背自己的完美
所以這個問題問到後來
我們在問的是什麼
我們在問的其實就是
神的全能以及自由
是否代表
祂可以不受限制地為所欲為
所謂不受限制
不只是不受受造物的限制
祂甚至可以不受自己本性的限制
也就是說
神一切的屬性
是否都並不是必然的
我們說神是聖潔的
可是這是必然的嗎
神可不可以用祂的主權
決定不要作聖潔的神
神可不可以用祂的全能
決定祂不要作那位至高者
祂要造出一塊比祂更大的石頭
讓祂自己都舉不起來
關於這個問題
在中世紀的時候
就有很多的辯論
中世紀出現一派神學
叫做唯意志論
唯意志論這派神學
當然每一個神學家
有不同的論述
他們對於上帝在意志上面的
全能以及自由
也有不同程度上面的認定
但是基本上
他們是認為上帝有自由
至少某一種程度
及意義上的自由是
可以違反祂某一些屬性
甚至是全部的屬性
甚至上帝是可以出爾反爾
所以祂今天的旨意如此
可是祂明天可能後悔
所以就否定了之前的旨意
再立一個新的旨意
因為上帝在意志上
是完全自由的
不是嗎
這樣子的思想
其實
在中世紀的唯意志論出現之前
就已經有人提出了
在這裡我們不做詳細的介紹
不過在奧古斯丁那個時代
有一個人叫做伯拉糾
伯拉糾就是這麼看待上帝的主權
以及自由
以及全能
他認為
上帝有主權可以限制自己的主權
以至於上帝造人的時候
賜給人類一個東西
那個東西叫做自由意志
而人的自由意志這個東西
是上帝所造出來一塊
祂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上帝有自由
可以違反祂自己的全能
祂自己的至高
祂自己的完美
祂可以造出一塊
祂舉不起的石頭
到後來
天主教的主流的預定論
在名義上跟隨奧古斯丁
可是在實際上跟隨另外一個人
叫做卡西安
這些人的思想
我們以後會慢慢的
仔細地來介紹
基本上
卡西安的思想
也是非常高舉人的自由意志
以至於他說
上帝在揀選人的時候
並不是無條件的揀選
而是取決於
這個人會不會
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
決定相信主耶穌
如果這個人決定要相信的話
神就揀選他
這個人不信的話
神就不揀選他
但是神的揀選
不能夠是無條件的
為什麼
因為上帝造出了自由意志
賜給了人
而這個自由意志是一塊
上帝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
到了宗教改革以後
荷蘭有一派思想叫做
亞米紐主義
他們也是持這種看法
認為自由意志是
上帝所造出來一塊
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在當時還有另外一派的神學
叫做高加爾文主義
也稱作為墮落前揀選論
這是一套非常複雜的神學
這套神學
跟我們所謂的加爾文主義
其實相距甚遠
加爾文主義這個名詞
其實不是一個很有幫助的名詞
當代很多研究改革宗神學的學者
已經指出了
這派神學
並不完全地跟隨加爾文
可是它也不是違反加爾文
加爾文是這套神學裡面
一位非常重要的鼻祖
但是他並不是教主
所以這派神學並不是...
Calvinism不是加爾文主義
或加爾文教
不論如何
這個高加爾文主義
跟加爾文自己的思想相距甚遠
跟主流的
加爾文的傳人的思想
也就是改革宗神學的思想
也相距甚遠
在一次重要的
改革宗教會會議上面
差一點被定為異端
這派的思想認為
神的全能代表說
上帝可以毫無緣由的
決定要讓一些人上天堂
一些人下地獄
在上帝還沒有創造世界以先
在上帝還沒有照祂的計畫
預定要允許人墮落以先
在邏輯上
上帝就是已經決定
祂要揀選一些人
讓這些人上天堂
要棄絕一些人
讓這些人下地獄
而祂棄絕這些人
讓他們下地獄的原因
並不是因為
神看他們為有罪的人
應當受刑罰
上帝就是要讓他們下地獄
要讓人看見上帝的公義的榮耀
是多麼了不起
多麼偉大
要讓這些人下地獄
讓人們看到上帝忿怒的火
是多麼的可畏
然後又讓一些人上天堂
看見上帝慈愛的榮耀
是多麼的值得羨慕
因此上帝就
預定一些人上天堂
預定一些人下地獄
然後在這之後
上帝才決定說
為了這個緣故
祂的計畫裡面
要有人的墮落的這個步驟
所以神使人墮落
是為了讓一些人下地獄
然後讓另外一些人得拯救
這派神學等於是在說
神的全能
神的旨意的自由
大到一個程度
上帝可以以無罪的為有罪
甚至他們也會說
上帝可以以有罪的為無罪
反正上帝的旨意是完全自由的
這派思想在改革宗的教會裡面
差一點被定為異端
後來因為一些教會政治的緣故
沒有被定為異端
可是那次的教會會議
也就是多特會議
嚴重警告了這派的思想
還有另外一派的神學
被稱作極端加爾文主義
極端加爾文主義是由一位
改革宗浸信會的神學家
約翰吉爾所杜撰出來的神學
這派神學說
上帝的旨意是完全自由的
也因此人類是沒有自由意志的
人類都是上帝主權手中的傀儡
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先
已經預定了一整套的計畫
誰得救
誰不得救
上帝已經預定好了
每一件事情的發生
神也都預定好了
所以我們每一個人
都像上帝的機器人
像上帝的傀儡
像上帝的布偶一樣
任憑祂的擺佈
也因此
人沒有責任
我們不需要傳福音
反正誰得救 誰不得救
上帝已經決定好了
這套思想
也離聖經的教導相距甚遠
這套思想
雖然被稱為極端加爾文主義
可是有一位重要的改革宗學者
Loraine Boettner
他說極端加爾文主義
跟加爾文主義的距離
是與亞米紐主義
跟加爾文主義的距離
一樣遙遠的
其實
這些宗派在講上帝全能的時候
都過分地
把上帝的全能給絕對化
或者說
它並不是在程度上
過於過分地解釋上帝的全能
而是在本質上就解釋錯了
因為上帝的全能
並不是一種不受限制
而為所欲為的全能
加爾文跟隨奧古斯丁
說過這麼一句話
他說神是不會改變的神
祂不會違背祂自己
祂不會出爾反爾
因此加爾文
就說了這麼一句名言
他說
神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神是不改變的
神的聖潔不能夠被祂的主權
祂的旨意所改變
祂的旨意
並沒有大到一個程度
是上帝能夠改變祂自己的屬性
祂的聖潔
祂的永恆
祂的全能等等
這些是不能夠改變
上帝也不能夠造出一塊
祂舉不起的石頭
因為上帝之為上帝
就是絕對者
所以在這裡
我們講到上帝旨意的自由
我們就要來看
聖經是如何定義自由這個概念
我們今天的思想
受到了西方的一些影響
我們對自由有很錯誤的看法
我們以為所謂的自由
就是為所欲為
在我小時候有一首流行歌
只要是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這句話代表了
我們這個世代對自由的理解
而不只是我們這個世代
我們剛才所看見的幾種思想
極端加爾文主義
亞米紐主義
或者是高加爾文主義
這些思想
其實都把上帝旨意的自由
看作一種為所欲為的自由
只要是上帝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他們甚至會斷章取義地
引用以弗所書裡面講到的
上帝的美意
而他們解釋這個美意的時候
他們基本上就是把它解釋成
只要是上帝喜歡
祂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如果上帝喜歡造出一個
祂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祂也可以這麼做
可是
這個並不是聖經對自由的定義
自由一詞在聖經當中
其實幾乎沒有用在上帝身上
都是在形容人
聖經在講到自由
講到人的自由的時候
怎麼說呢
我們可以來看幾段的經文
詩篇一一九篇45節
他在寬闊之地是自由的
可是這個自由如何得來
原來人要得自由
是在上帝的訓詞
上帝律法的規範
不管是道德律
還是自然律的規範裡面
人可以得到自由
所以雅各書二章
就提到了上帝的律法
是使人自由的律法
我們就看見
人的自由不是不受規範
是在規範以內才能夠得到自由
雅各說
我們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這才是基督徒的真自由
真正的自由
不是不受規範的自由
不是為所欲為的自由
所以羅馬書第八章2節就這樣講
在罪和死的律當中
我們是為所欲為的
結果我們就被罪跟死亡捆綁了
可是現在上帝釋放我們
使我們得自由
是怎麼使我們得自由的
祂不是讓我們變得更加為所欲為
而是賜下一個生命聖靈的律
使我們得自由
約翰福音也告訴我們說
人真正的自由
是降伏在真理底下的自由
而聖經裡面
有幾處經文論到假自由
在耶利米書七章9到10節
這種為所欲為的犯罪的自由
是假自由
而上帝的全能
代表的是上帝旨意的自由
這個自由就上帝而言
也不是為所欲為的
所以我們看見
在約伯記八章3節
這裡神用約伯一個愚昧的朋友
講出了不變的真理
上帝的全能
不在於祂有自由偏離公義
全能者是不能偏離公義的
民數記十四章18節也說
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神
祂的旨意的自由
祂的全能
不代表說祂可以變得不聖潔
於是就把有罪的看作無罪
耶利米書三十章11節
我們再次看到
耶和華神是聖潔的神
這個聖潔
並不是祂可以用全能改變的
耶和華神是全能的神
這個全能本身
也不能用祂的全能來改變
耶和華不能夠造出一塊
祂舉不起的石頭
這並不代表耶和華是無能的
因為什麼是真自由
真自由是
當你的意志以及你的行動
完全符合你內在之所是
完全符合你的本性
以至於你所想的
你所行的
與你之所是
是完全地合而為一
這個才是真正的自由
這個就是我們上帝的自由
是祂絕對的自由
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
我們下一堂會接著來思想
上帝的主權
以及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