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馬丁路德提出「因信稱義」,認為我們出於自己敗壞的本性,不可能會信耶穌,神揀選我們得救,是沒有條件的,又說人一旦得救,就不會再失去救恩。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加爾文跟隨路德,回歸聖經,駁斥天主教的「神人合作論」。
弟兄姊妹平安
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
歡迎大家再次收看這一系列
預定論的課程
預定論的這個聖經真理
其實是
我們所有基督徒都非常熟悉的
可能有的時候
我們想的沒有那麼深
沒有那麼的清楚
可是在我們的信仰裡面
經常有各式各樣的表達
我們經常在遭遇挫折的時候
我們會說
沒有關係
因為上帝掌權
我們在詩歌裡面
也經常會表達這樣子的信仰
我們前幾堂有提到一首詩歌
我知誰掌管明天
因為明天
都在神的計畫與掌管裡面
所以就算我不知道明天會如何
我還是可以憑著信心活下去
而今天我們要從另外一首
大家耳熟能詳的詩歌
來思想預定論的五點重要內容
這首詩歌就是
奇異恩典
我把奇異恩典裡面
其中兩段分享給大家
奇異恩典 何等甘甜
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喪 今被尋回
瞎眼今得看見
經過許多危險網羅
飽受人間苦楚
此恩領我平安渡過
他日歸回天府
從這一個非常熟悉的詩歌裡面
我們其實可以整理出
我們關於預定論的
五個信仰的要點
第一
這首詩歌說
我們是瞎眼的
失喪的
英文說 a wretch
Amazing grace
How sweet the sound
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
Wretch 就是可憐的
可悲的
甚至是卑鄙的人
我們瞎了眼
我們失喪
我們看不見神
我們故意不認識神
我們是全然敗壞的
我們沒有能力行出義來
我們也沒有能力來認識神
我們都是瞎眼的
都是故意不認識神
我們是全然敗壞的人
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
既然我是全然敗壞的
那麼我能夠得救
就不在乎我自己有什麼
奇異恩典有什麼奇異的
Amazing grace
那個 amazing 在乎什麼
在乎我這個不可能得救的人
居然得救了
我這個無可救藥的人
居然被神揀選了
神的揀選是沒有條件的
我得救
自始至終是神的主權
不是我有什麼值得神揀選的
這是第二個要點
神無條件的揀選
第三個要點
這個救贖是確定的
基督真的替我死了
而祂救贖的功效
真的是有效的
神愛我就必愛到底
神並不是說
愛一些人
然後讓基督為他們死
可是最後他們能不能
領受基督的死的功效
還要取決於
他們自己決定要不要信
沒有這麼一回事
基督為神所揀選的人死
而這個死的救贖
是必然有功效的
所以第三個要點
確定的救贖
第四 神拯救罪人
神的拯救是藥到病除的
身為罪人
我全然敗壞
我是瞎眼的
就像這首詩歌所說的
只有聖靈能夠醫治我
只有聖靈的大能藥到病除
能夠讓我的瞎眼今得看見
而當我看見神的時候
我就不可能還活在黑暗裡面
因為只要是光到的地方
黑暗一定被驅逐
所以聖靈的恩召
是有效的恩召
這個恩典是不可抗拒的恩典
第五
基督為我死
而聖靈使我在基督裡活過來
這樣子的恩典既然臨到我
就不會半途而廢
正如我們在詩歌裡面唱到的
此恩領我平安渡過
他日歸回天府
英文的歌詞是
\\\'Tis grace
has brought me safe thus far
這個恩典已經領我
平平安安的到現在
這樣子的一個地方了
而接下來
Grace will lead me home
恩典也會繼續地
把我帶回到天家
神的恩典不是半途而廢的
不會把我們帶到天路的一半說
好 現在你自生自滅
不
神的恩典是
把我們帶回到天家的
神的恩典不會半途而廢
這是第五個要點
這是聖經非常清楚的教導
早在初代教會
第四第五世紀的時候
奧古斯丁就已經從聖經裡面
非常確定的
把這樣一套清晰的
聖經的神學給奠定下來
可是後來的羅馬天主教
名義上是跟隨奧古斯丁
實際上
卻是在教導一種神人合作論
教導說
我們的人性其實沒有敗壞到
連信主的能力都沒有
只要上帝給我們一些預備的恩典
我們就可以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
決定信主的
也因此神的揀選
並不是沒有條件的
而是看我們會信還是不會信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那麼我們既然信了
是憑我們的自由意志
那麼我們在信當中
繼續的得稱義
繼續的得救
就取決於我們
還有沒有用我們的意志
維持我們的信與順服
如果我們半途決定不要信了
或者是我們半途行為不好
都可能會失去我們的救恩
到了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
馬丁路德再次的回歸聖經
他回歸到羅馬書
特別是羅馬書
還有加拉太書
這兩卷重要的新約
保羅書卷裡面
重新提出了因信稱義的真理
這個真理
可以用以弗所書二章8到9節
這兩節經文來總結
我們能得救
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
不是出於我們自己
有什麼好的行為
也不是因為我們自己信
連我們的信都是上帝給的
我們出於自己敗壞的本性
不可能會信耶穌
這是馬丁路德
從聖經裡面告訴我們的
馬丁路德又告訴我們
聖經說
神揀選我們得救是沒有條件的
這個在神學上叫做
神恩獨作論
英文是monergism
我們得救
自始至終是神主權的恩典使然
而這也就意味著
人一旦得救
就再也不會失去救恩
因為神的恩典不會半途而廢
這些都是馬丁路德從聖經裡面
所整理出來很清楚的真理
而在他之後
加爾文也跟隨著路德回歸聖經
也同樣地駁斥
天主教的神人合作論
就奠定了跟隨加爾文的這一派
也就是所謂的
改革宗神學裡面的
預定論的基礎
而這樣子的預定論
到了十七世紀的
歐陸改革宗教會裡面
就有一些非常清楚的
教義上面
有權威的信仰告白的表達
包括海德堡要理問答
跟比利時信條
但是在十七世紀荷蘭有一派人
叫做亞米紐派
他們的老師叫做亞米紐
亞米紐自己
其實是非常推崇加爾文的
他說在這個世界上
除了聖經以外
寫得最好的一本關乎神的書
就是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
而在這個整個教會歷史上面
所有解釋聖經最好的注釋書
都是加爾文寫的
可是亞米紐有一些小地方
不太同意加爾文
而亞米紐的學生
就把亞米紐不同意加爾文的
這些小地方給放大了
而他們就提出了五個要點
來反駁當時改革宗教會
傳承自加爾文的思想
這五個要點
第一
人並不是全然敗壞的
人有意志上的自由
這個意志上的自由
雖然沒有辦法
讓人能夠選擇行善
然後靠行為被神稱義
可是人可以憑著意志上的自由
決定要不要信主耶穌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他們就提出第二個要點
如果人有自由意志
決定要不要信主耶穌
那麼神的揀選就不是無條件的
神是在創世以先
預先知道
哪一個人會信
哪一個人不會信
然後祂就揀選那個會信的人
然後不揀選那個祂預知不會信
所以到最後得救不得救
那個終極的決定在誰呢
還是在於人
自由意志對他們而言
是上帝所造的一塊
舉不起來的石頭
第三點
基督是為普世的人死的
基督為每一個人死的
所以每一個人
都有機會自己決定
要不要信耶穌
在這裡
重點又在於人的自由意志
如果基督只為神的選民死
那些神沒有揀選的人
就沒有真的自由意志了
為了要維護
他們所謂的自由意志
這塊神所造出來
神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他們說基督是為每一個人死的
所以每一個人都有自由
來選擇要不要接受基督
這是第三個要點
第四個要點
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
基督已經為你死了
然後聖靈又在你裡面
進行勸說的工作說
拜託你啦
耶穌都為你死了
耶穌好可憐
你就信祂好不好
你不信祂就白死了
所以你一定要信
拜託 拜託 拜託
到最後那個決定權
並不是聖靈
聖靈的光照並非全能的光照
並不是說照在黑暗裡
黑暗就被驅逐了
聖靈的光照是很微弱的光
現在照在你黑暗的心裡
最後你決定要不要信耶穌
是你的決定
是用你自由意志去決定的
你可以抗拒聖靈的恩典
聖靈苦苦哀求的時候你就說
我不信就是不信
這第四個要點
可抗拒的恩典
第五個要點
人如果得救
是憑著自己自由意志決定的
這就代表人得救以後
他仍舊有這個自由意志
而他仍舊可以
憑著這個自由意志
決定不順服基督
以至於墮落犯罪
或者是決定不要再信基督了
他有可能會失去恩典
所以沒有一個人
可以有得救的確據
因為人得救以後
還是可能會失去救恩
這個是亞米紐的學生
提出的五個要點
我們復習一次
第一 人有意志的自由
第二 神的揀選是有條件的
第三 基督是為普世之人死的
第四 聖靈的恩召是可抗拒的
第五
人有可能從恩典當中墮落
而失去救恩
在1618年的時候
荷蘭還有歐陸
以及英倫的改革宗眾教會
就在荷蘭多特這個地方
開會討論
這群抗議者
所提出來的五個要點
這個會議為期七個月
開了一百五十四次的會議
而提出了五個聖經的要點
在教會歷史上
經常被稱為所謂的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但是當代專門研究
改革宗教義的大師
查理穆勒提醒我們
我們最好不要再使用
加爾文主義一詞
因為這些人
並沒有奉加爾文為教主
他們誠然受到了
加爾文很大的啟發
而這五要點
誠然也是加爾文會認同的
可是他們在很多地方
其實也不同意加爾文
他們並沒有
無條件地跟隨加爾文
總而言之
多特會議開了會
審視亞米紐派所提出的
五個抗議條文以後
他們制訂了五個要點
這五個要點
第一是全然敗壞
也叫全然無能力
第二
神的揀選是無條件的揀選
第三
基督的救贖有限定的對象
就是神所揀選的人
第四
聖靈的恩召是不可抗拒的
是有效的
第五
人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
這叫做聖徒的恆忍
而這五個要點用英文
正好可以用
每一個要點的第一個字母
拼湊成一個字
就是荷蘭最有名的花卉
鬱金香
英文是 TULIP
所以全然敗壞
英文是 Total Depravity
它第一個字母是 T
無條件的揀選
英文是 Unconditional Election
第一個字母是 U
第三個要點
限定的救贖
英文是 Limited Atonement
第一個字母是 L
第四要點
不可抗拒的恩典
英文是 Irresistible Grace
它第一個字母是 I
第五個要點
聖徒的恆忍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第一個字母是 P
所以 TULIP 就是鬱金香
所以用鬱金香來記這五個要點
就很好記
在神學上面
當然這個
我們可以說更加的符合聖經
在邏輯上也更加的前後一致
也更符合我們平常在教會裡面
所熟悉的許多詩歌
以及我們經常
會掛在嘴邊的一些口頭禪
但是這五個要點
是否符合聖經
我們還是得要回到聖經經文
一一地來審視
所以我們這堂剩下的時間
就會從聖經的經文
來看這五要點
接下來的一堂
我們還會再回來
從聖經經文思想
這預定論的五個要點
我們剛才講到
這五要點裡面的第一要點
是全然敗壞
也叫做全然無能力
它是全然敗壞
也是全然無能
是什麼意思呢
我們要討論它有三層面的意思
第一
英國很重要的一個信仰告白
叫做西敏信仰告白
在大陸叫做威敏信仰告白
這樣子討論人的罪
人的墮落
說墮落入罪的景況的人
完全失去所有靠意志
行出使人得救的
屬靈善行的能力
也就是說
全然敗壞的人
是全然無能力
藉由行為而得救
這一點
其實就連大部分的亞米紐主義者
都會同意
這也是聖經明確的教導
羅馬書五章6節說
而這裡講到了罪人
羅馬書如何定義罪人
在八章7節保羅說
英文NIV
把這個體貼肉體的
翻譯成
The sinful mind
罪惡的思想
我們今天常常以為
什麼叫做罪
罪就是
你用意志去決定你要犯的
那才叫罪
可是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
罪不只是意志上面的決定
也不只是外在的形容
罪也是內在與生俱來的傾向
我與生俱來就是一個罪人
我不但在意志上
不願意服神的律法
我作為罪人
我帶著裡面的罪性
就代表我根本沒有能力
順服神的律法
當然在程度上我可以順服
在程度上我至少不會拿起刀來
到處去殺人
可是我每一天都必然
會犯十誡裡面所禁止的條文
我每一天一定會在心裡面
有一些的偶像來取代神
這可能是婚姻
可能是愛情
可能是家庭
可能是事業
這些美好的東西
它也可能是一些更齷齪
更噁心的東西
我每一天在心裡面
都會犯殺人的罪
我會恨我的弟兄
我每天在心裡面都會犯姦淫
我每天在心裡面
都會貪戀別人比我好的東西
而不因為別人比我好
就為別人高興
我每天都會犯罪得罪神
我不可能服神的律法
因為我是一個百分百的罪人
我是全然敗壞的人
我們再來看另外一節經文
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
在這裡主耶穌說
在基督以外
我們什麼都不能
在基督以外
我們沒有能力
行出神所要求的義
以致被神稱為義
如果我們要被神稱義
只有在基督裡面
連於基督的時候
我們既與基督合而為一
那麼凡是我的都成為祂的
祂的都成為我的
我的罪成為祂的罪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好叫我們在祂裡頭成為神的義
祂擔當我的罪就受神的刑罰
就免去了
神在我身上的忿怒與刑罰
而同時祂的義又成為我的義
馬丁路德說這個叫做奇妙的交易
我的罪給了祂
以致祂受刑罰
祂的義給了我
以致我得生命
又被稱為神的兒女
義人是因信稱義
因信得生
因信成為神的兒女
而信的功能
就是使我們能夠連於基督
好像枝子連於葡萄樹
離開了基督我們什麼都不能
憑著我們自己
要行出神所要求的義
而被神稱義
不可能
主耶穌說
因為離了我
你們就什麼都不能
這是第一點
我們憑著自己沒有能力行善
而配得神的拯救與揀選
第二
這個全然敗壞是指全人類
在羅馬書三章10到12節
保羅這樣講
所以保羅在第八章講的那個
不服神的律法
也是不能服的人
是什麼樣的人
是不是說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
有一些人是義人
有一些人是罪人
所以神看這些人是義人
他們有能力服神的律法
他們行善
神就揀選他們
不可能
沒有義人
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行善的
沒有能服神的律法的
一個也沒有
就連我們今天成為基督徒
如果就我們自身而言
沒有在基督裡面的話
就我們自身而言
按著我們本性的罪
我們仍然是沒有能力行善
我們今天之所以能夠行善
不是因為我現在行善
而是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第三
聖經把全然敗壞
描述為靈性上的死亡
我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
而死掉的人
是沒有任何反擊能力的
以弗所書二章1到3節
什麼叫做靈性上的死亡
我們可以打一個比方
現在我身上的神經系統是活的
我的神經活著的時候
我拿手去碰一個滾燙的水壺
我一碰
我就會收回來
這是很自然的一個反射
一個神經系統的反射
我一碰
好燙
我就會收回來
而我如果執意要
把我的手放在那上面
我會很痛
我會感受到好燙好燙
好難受好難受
可是如果我的神經
現在全部都死掉了
有一些人的神經部分的壞死
譬如他們手部的神經
全部都壞死的時候
他們把手
放在滾燙的鍋子上面
放進滾燙的油當中
他們都不會覺得痛
他們也不會好燙
收回來
他們就放進去
手都要燒壞了
他們還不知道
他們不覺得這有什麼痛的
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的人
也是一樣
我們跟罪捆綁在一起
這個罪使我們朽壞腐爛
這個罪讓我們死
可是這個危險
我們卻一點也沒有意識到
因為我們是死掉的
我們已經死了
我們已經死在罪惡過犯當中
我們根本不知道
自己怎麼樣被罪給敗壞
論到全然敗壞
這裡聖經
還有另外一個層面的意思
西敏信仰告白這樣子講
說人無法靠自己的能力歸信基督
或是預備自己得著救恩
這是聖經明確的教導
約翰福音六章44節以及65節
我們能夠到主耶穌那裡
全部都是神的恩典
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
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
我們下一堂回來
要繼續思想接下來的四個要點
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