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基督為誰死》所關注的問題在於「神拯救罪人」。他的神學論證在於福音派最基本的出發點:「唯獨聖經」以及「以經解經」。他認為聖經是至今無人成功反駁的書。用整本聖經的總原則來解經,就沒有人能夠反駁歐文所提出的論點─「基督是為神揀選的人死的」。
各位電視機前的弟兄姊妹
大家平安
我是中華福音神學院曾劭愷
歡迎大家再次回來
收看我們預定論的這套課程節目
我們上一次的節目當中
探討了所謂的改革宗五要點
或者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今天我們要繼續回來思想
第三個要點
也就是限定的救贖
或確定的救贖
這個教義的涵義是說
基督之死
是為了上帝揀選的人所預備的
而不是為了全人類所預備的
我想這樣子的一個教義
對於許多的弟兄姊妹來說
在直覺上面可能比較難以接受
在當年
不只是亞米紐主義者
不能夠接受這一點
因為其實很自然的
他們一開始就不接受
神的揀選是無條件的
也不接受說
全人類都是全然敗壞的
他們認為
人還是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
要接受福音或不接受福音
所以很自然的神學邏輯上
推論出來的一個結論就是
基督的救贖是為全人類預備的
而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自己決定
要不要接受主耶穌的救贖
所以亞米紐主義者
很自然的不會接受
限定的救贖這一說
但事實上
不只是亞米紐主義者
在改革宗教會的內部
也有一派人不能夠接受說
基督的救贖
單單是為上帝揀選的人預備的
這一派人被稱為Saumur學派
又稱為亞目拉督主義
其中代表人物包括John Cameron
還有Amyraldus
這個學派有時候被稱為
所謂的四要點加爾文主義
也就是他們不接受第三個要點
其他的要點他們都接受
他們接受說
全人類都是敗壞
而且是全然敗壞
以至於沒有人能夠
憑著自己的能力
決定要相信福音
因此上帝的揀選是沒有條件的
祂並不是看一個人好才揀選他
也不是預知這個人會信福音
才揀選他
而是毫無條件地揀選一些人
並把信心賜給這些人
但是這一派神學又說
基督的救贖
乃是為每個人預備的
是為全人類預備的
所以他們拒絕了
五要點裡面的第三點
而他們這種神學立場
被稱為普世救贖論
這個跟我們所謂的普救論不一樣
普世救贖論
英文 Hypothetical universalism
是講基督為普世的人死
但是這一派神學也承認
到最後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得救
只有一部分的人得救
因為聖經很清楚的教導
永生門是窄門
能夠進永生門的人是少數的人
大部分的人是走向滅亡
他們也相信人是全然敗壞的
沒有人會憑著自己信福音
所以
上帝的揀選必須是無條件的
但是他們又說
基督為普世的人死
而這就是所謂的普世救贖論
這跟我們講的普救論
有什麼不一樣呢
普救論講的這個
Universal salvation
是在講全人類到最後都會得救
全人類到最後都會得永生
就連最壞的人
就連希特勒
到最後一樣能夠得救得永生
這個叫做普救論
這個 Universal salvation
不是我們現在要講的
Hypothetical universalism
所以在這裡
亞目拉督學派
就在改革宗內部
掀起了一場論戰
而這場論戰當中
在英國出現了一本決定性的著作
就是約翰歐文所寫的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如果這本書的書名直譯的話
就是
基督之死裡面的死之死
當然中文這樣子翻譯
就不夠優雅
雖然在英文裡面
這個書名是非常非常優雅的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它有韻律
而且它裡面有一種
Dialectical的思想
就是辯證的思想
但是一旦直譯成中文
就很難表達它裡面的這種詩意
所以中文的書名把它翻譯成
基督為誰而死
這是一個很好的翻譯
因為這本書要探討的問題就是
基督到底是為誰死的
是為神的選民死
或者是為全人類死
而在這本書裡面
歐文其實最終要回答的問題
並不是到底耶穌為全人類死
還是為神的選民死
歐文要確定的是
每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都確實知道
基督是為我死的
所以對他而言
限定的救贖這個教義
並不是他最終的目的
他是要藉由這個教義
向所有真正信靠耶穌的人證明
你在耶穌的手中是可靠的
你不用擔心被主耶穌丟棄
你也不用擔心
會因自己表現不好
神就不再救贖你
神的救恩是一次有效的
所以在這本書裡面
他要提出來的一個核心的立論
就是我們福音的核心內容
福音的核心內容
從一個意義上來講就是
神拯救罪人
這個是我的恩師巴刻博士
在分析歐文這本書的時候
所指出的
歐文在這本書裡面
要向我們證明
God saves sinner
神拯救罪人
這裡面有三個部分
第一 神
歐文要證明神真的是神
而不是我們用自己的邏輯
或者是經驗
建構出來的一個偶像
第二
他要證明拯救真的是拯救
真的是上帝的恩典
自始至終是上帝的恩典
如果這句話成立
如果神拯救罪人這句話成立
這就代表
我們是被神拯救的
而不是自己拯救自己
所以這是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我們真的是罪人
我們真的是罪人也就意味
我們沒有辦法拯救自己
只能靠基督拯救我們
這個是福音
從一個角度來說的核心內容
神拯救罪人
這是歐文在這本書裡面
要向我們闡明的聖經真理
他在這裡面要讓我們看到
救恩的本質是什麼
神的愛是怎麼樣的愛
神的愛
是既愛我們就必然愛到底
而不會半途而廢的愛
他在這裡面要探討
上帝主權的恩典
還有人意志上的墮落敗壞
以及無能力
他要探討的是
基督徒在基督裡面的安慰
他要證明基督之死的價值
以及功效
我們今天會特別的來思想
歐文在這本書裡面
所提出的神學論證
而我們下一堂還會繼續
回來思想歐文這本書
我們要探討的是
歐文在本書當中的解經
我們先來探討一下
歐文在這裡使用的神學方法
其實歐文在這本書當中
採用的神學方法
就是我們福音派神學
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出發點
也就是惟獨聖經
這是宗教改革的時候
路德 加爾文
還有其他的改教家提出來的
什麼叫做惟獨聖經
其實很多人都可以講惟獨聖經
可是我們要賦予於它一個
非常具體的涵義
所謂惟獨聖經意思是
惟有聖經是我們信仰的至高權威
我們不否認傳統的價值
不否認理性的價值
不否認經驗的價值
但是我們不用理性來檢視聖經
我們不用經驗來檢視聖經
我們也不用傳統來檢視聖經
反之
我們是用聖經來檢視傳統
用聖經來檢視理性
用聖經來檢視經驗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我們在解經的時候
就必須承認
我們拿什麼一套總原則
來解釋聖經呢
這套總原則是用理性或者經驗
建構出來的一套哲學嗎
或者是教會的傳統呢
到最後我們要說都不是
這套總原則
是在聖經當中就有的
清晰地賜下來的
包括上帝的創造
上帝的主權
上帝的揀選
基督的救贖
人的墮落敗壞等等
一整套的聖經真理的體系
是清楚地表明給我們的
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基要真理
這個基要真理
可能最簡明的闡述
就在我們所熟悉的使徒信經當中
可是使徒信經
這是最基本的一個框架
聖經還有很多清晰的內容
包括預定論
包括基督論
包括救贖論
創造論
末世論等等
給我們一套清晰的神學總原則
讓我們能夠
在聖經本身的總原則裡面
去解釋每一段個別的經文
這個就叫做以經解經
以經解經換言之
是用聖經的總原則來解釋聖經
它並不是用一段經文
去解釋另外一段經文
而是用整體的聖經總原則
來解釋每一段經文
以經解經是唯一高舉聖經權威
而且惟獨高舉聖經權威
作為上帝話語權威的神學方法
如果從這個神學方法出發的話
那麼
幾乎必然會得到的一個結論
就是歐文在這本書中要證明的
基督乃是為神的選民死
而不是為全人類死
從前我在普林斯頓神學院
讀神學碩士的時候
在校內大家討論這本書
流傳著一句話
說這是一本
至今無人成功反駁的書
當然對這些普林斯頓的同學
還有老師來說
卡爾巴特是唯一的例外
但是我們等一下
才會講卡爾巴特
簡單地講一下
這句話的意思是
假如我們採取了歐文
以及整個宗教改革
還有福音派的神學出發點
也就是惟獨聖經的
這個出發點的話
那麼他的結論是無可反駁的
或許有一些人
可以在一些解經的細節上面
做一點文章
可是一旦用整本聖經的總原則
來解經的話
要反駁歐文在這裡所提出的
基督是為神揀選的人死的
這個教義
其實是非常困難
而且幾乎不可能的
十九世紀有一位非常偉大的
瑞士裔美國教義史學家
叫做菲利普沙夫
菲利普沙夫
其實不喜歡加爾文以及改革宗
還有歐文所接受的這套預定論
可是他也承認
當時在歷史上面
還沒有任何人
能夠在高舉聖經的神學基礎上
成功地反駁這套預定論
菲利普沙夫這樣寫到
他說
加爾文主義的優勢
在於它在邏輯上的簡潔清晰
前後一致
完整連貫
一旦認可它的前題
就很難逃脫它的結論
如果有人能夠帶領我們
建立一套神學體系
是從頭到尾受啟發於
上帝對全人類的愛
那麼這個人必須是
奧古斯丁與加爾文
那種等級的天才
才可能超脫傳統神學論戰當中
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中間的對立
換句話說
這個教義史學家沙夫
他其實不喜歡這套預定論
可是他也承認
當時還沒有人成功地反駁他
教義史一直發展到今天
我想可能只有一個神學家
建構了這樣子一套神學
前後一致的主張
上帝無條件地揀選
是賜給全人類的
基督是為全人類死的
這個人就是
瑞士的神學家卡爾巴特
可是
巴特做這樣子的前題的時候
他必須先揚棄
福音派對聖經權威的堅持
並且需要丟棄
以經解經的神學方法
而其實就連巴特都指出
一套前後一致的預定論
以及救贖論
必須主張基督的救贖是
單單賜給神所揀選的人
所以當他說
基督是為全人類死的時候
他的前題是
全人類都在基督裡面蒙了揀選
而他的結論也就必須是
全人類都已經得救了
但是當我們從聖經總原則
來解釋聖經的時候
我們必須承認
聖經告訴我們
並不是全人類都得救的
而我們難以避免的一個結論就是
基督的救贖
單單賜給神所揀選的人
我們今天先從神學邏輯
來思考這個問題
下一次我們會來看
歐文具體的一些解經
歐文的基本論證是這樣子的
他有兩套論證
一個是主要的論證
在第一卷到第三卷
還有一個次要的論證
跟主要的論證相輔相成
他主要的論證
基本的思想脈絡是這個樣子
第一
聖經非常明確的教導
救恩是神拯救罪人的計畫
是基於神的旨意
與基督的救贖之工
而不是出於人的決定
第二
他討論到基督之死的目的
神差基督為我們死
並且從死裡復活的目的
是要拯救罪人
而且要徹底拯救他們
直到末了
同時很明顯的
在他們得救之前
他們是未得救的
第三點
歐文提出基督之死的功效
有三個要點
首先
基督之死
救贖我們脫離罪的捆綁
被救贖
以及還沒有被救贖
乃是非此即彼的
換言之
你要不就是已經得救贖了
要不就是還沒有得救
你得救了
就是脫離了罪的捆綁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
就不再定罪了
已經因信稱義了
這是第一點
第二
基督之死
拯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而被拯救
以及未被拯救
是非此即彼的關係
第三
基督之死是替代性的犧牲
也就是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
受了上帝的刑罰
這是基督之死的功效的三個要點
這是歐文論證裡面的第三個步驟
歐文論證的第四個步驟是說
如果基督之死的功效是
如上述所言的話
那麼
假設基督是為全人類死的
現在就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全人類都得救
第二沒有任何人得救
假如基督是為全人類死的話
為什麼只有這兩種可能
因為第一上帝的目的達到了
第二上帝的目的沒有達到
假如上帝
在基督之死裡面的目的達到的話
而基督假設又是為全人類死的
這就代表全人類都會得救
如果上帝的目的失敗的話
就是基督之死的功效
是不成立的
是沒有功效的
以至於沒有任何人得救
可是現在
聖經給我們的一個真理事實是
並非所有的罪人都得救
有一些人得救
有一些人不得救
所以這是第五點
第六點就是關鍵的問題了
假如基督已經替全人類受了刑罰
為什麼還會有沒得救的人
他們要受神的刑罰
假如基督是為全人類死的
那麼這就代表
祂的犧牲並沒有產生功效
上帝的目的還沒有達到
因為有一些人還是要下地獄
有一些人還是要受上帝的刑罰
基督的死在這些人身上
是沒有功效的
換言之
上帝的目的
是要基督來拯救這些人
結果基督沒有救贖他們
基督對他們的救贖
是沒有功效的
上帝的目的沒有達到
但歐文說
這樣去描述基督的救贖的話
就等於是對上帝的智慧
全能 完美的褻瀆中傷
也貶損了基督之死的價值
所以簡單來說
歐文這套論證是這樣子的
就是假如基督是為全人類死
但是卻有人不得救的話
那麼對於這些不得救的人
基督就是白死了
基督的救贖是沒有功效的
這樣子說就等於是在褻瀆上帝
因此我們必須說
基督之死是單單為神的選民死
而基督為之死去的那些人
全部都必然得救
所以基督的救贖是必然有功效
這是歐文的第一套神學論證
他有第二套相輔相成的神學論證
在第四卷的第二章
歐文說
那些主張基督為全人類死的人
聲稱自己是在高舉上帝的愛
他們說基督愛全世界的人
為全世界每一個人死去了
他們說這樣是在高舉神的愛
但是歐文就提出一個問題
半途而廢的愛
算什麼樣的愛
基督為全人類死了
可是有一些人得救
有一些人不得救
也就是說
基督之死的功效在一些人身上
是達到最終目的的
在另外一些人身上
卻是半途而廢的
而事實上
不只是亞目拉督主義者
就連亞米紐主義者都同意說
上帝是全能的神
在神沒有難成的事
換言之
上帝如果想要的話
祂可以不把自由意志
造成一塊祂舉不起來的石頭
或者是
祂是有能力能夠讓這些
自己不願意信主的人
還是信主的
所以祂如果
上帝的目的是
差基督來為全人類死了
祂為什麼
只在一些人身上達到這個目的
在另外一些人身上
不達到這個目的
上帝看這些人會用自由意志
拒絕基督的時候
上帝為什麼不出手來拯救他們
這樣子去描述上帝的愛
就好像你現在看到一個人
要去買毒品
要去吸毒
這個時候
你明明是有能力阻止他的
你卻說我要尊重他的自由
我不阻止他
假如你有能力阻止他
你卻不阻止他
這算什麼呢
如果這個人是別家的孩子就算了
如果這個人是你的孩子
而現在你是可以阻止他
你卻不阻止他的話
這樣子的上帝
算是真的愛祂的孩子嗎
所以照普世救贖論的說法
其實並不是
上帝沒有辦法拯救罪人
而是上帝
故意不把基督救贖的功效
賜給一部分的人
也就是那些最終要滅亡的人
這種愛算什麼樣的愛
這種半途而廢的愛
不是上帝的愛
因為聖經告訴我們
上帝的慈愛是不能夠遷移的
大山可以遷移
小山可以挪開
但是上帝的慈愛永不離開我們
祂平安的約也不遷移
這是先知以賽亞
清清楚楚告訴我們的
這樣子的愛
是上帝賜給祂選民的愛
而不是祂賜給全人類的愛
因為祂如果用這樣子的愛
去愛全人類的話
我們就不能夠解釋
為什麼還有一些人
到最後會滅亡
到最後要受上帝的刑罰
所以我們現在來下一個總結
限定的救贖是什麼意思
第一
限定的救贖意思就是
神拯救罪人
句號
God saves sinners
很簡單
神就是神
救恩就是救恩
罪人就是罪人
我們發現對於亞米紐主義來說
我們並不是真的罪人
上帝也沒有真的施行拯救
甚至在這套神學裡面
上帝並不是真的上帝
因為
上帝有一塊祂舉不起的石頭
比祂還要大
那個東西叫做自由意志
而在亞目拉督主義裡面
這套神學會說我們是罪人
上帝也真的是上帝
可是上帝並沒有真的施行拯救
至少在一些人身上沒有
在一些人身上
祂救恩的目的並沒有達到
但是
限定的救贖這個聖經的教導
告訴我們
神真的拯救罪人
真神真的拯救真的罪人
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神真的愛祂的選民
而且是愛到底
這個愛不會半途而廢
是貫徹始終的愛
第三這套神學把榮耀歸給上帝
是上帝本來就當得配得的榮耀
因為在這套神學當中
神真的是聖經所啟示的那一位
主權的神
恩慈的神
祂大過一切
並沒有任何東西能夠大過上帝
上帝並沒有
也不能
也不會造出一塊
祂自己舉不起的石頭
我們今天先分享到這裡
我們下一次回來
會繼續思想歐文的解經
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