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一章18節-第二章16節(上)
葉光明講座
保羅說,上帝藉著所造之物,向全人類顯明祂自己,特別是從兩方面顯明這真理:一是上帝的永能;二是祂的神性,這神性意指祂完全不同於人,完全超越人,並且是全能的。上帝是如何向人顯明自己呢?從兩方面:一是透過外在的受造物,二是透過人內在的能力,外在和內在這兩者組成一個啟示。外在是受造物有秩序之分,展現其榮美、秩序和規律;內在是人具備「邏輯推算能力」,能夠了解受造物的原由。因此,人沒有藉口說,上帝並不存在。
羅馬書第一章18節-第二章16節(上)
上帝的救恩(二)
我憑良心做事有罪嗎
上帝的啟示
什麼是原罪?
法律與真理衝突時
不要愛世界
不認識罪的救贖主(上)
不認識罪的救贖主(下)
救恩論(上)
羅馬書5:12-6:15
罪、死、絕望
道成肉身的意義
失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