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一)
空中主日學
約翰一書3:4-8,罪的本質是自高自大,沒有把神的話放在心上,這就稱為違背律法,也就是犯了罪。主耶穌的救恩,不但把罪的刑罰拿走,移除我們生命中罪的汙染及罪的本性,不再受罪惡權勢的轄制,我們可以活在神的愛之律法裡,就是基督作我們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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